培训 |浙江大学民法典各分编若干重点疑难问题研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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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背景
民法是万法之母,法律的基础在民法。
随着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编纂完成。民法典是对我国现行民事法律法规的编订纂修,取代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合同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等民事法律的同时,还对包括土地使用、精神损害赔偿、人格权保护、撤销权代位权、法定解除权、离婚冷静期、遗嘱效力等民事法律的各个方面做了重大调整。这将对我国各民事主体的行为产生深刻影响,而对民法典的快速学习和掌握,是摆在每一个法律人面前的巨大挑战。
为此,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开设民法典各分编若干重点问题研修班,发挥一流高校长期参与民法典研究、修订、立法等工作的优势,结合授课老师深厚的法学法律理论与实务功底,帮助您系统性掌握民法典的精髓,摆脱民法典颁布实施带来的知识与能力的焦虑。。
课程内容
《民法典物权编的若干重点疑难问题》
主要内容:物权编与总则的法律适用;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确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合理行使;住宅用地续期续费问题;居住权的立法原理与司法实践等。
《民法典侵权编、人格权编的若干重点疑难问题》
主要内容: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范围;无偿搭乘人的损害赔偿;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制度;法定救助义务、器官捐献、性骚扰如何应对;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等。
《民法典合同编的若干重点疑难问题(一)》
主要内容:非合同债权的处理;合同订立前一方当事人承诺的法律效力;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效力;仲裁条款的时效;合同第三人的独立请求权;情势变更、不可抗力下法院、仲裁机构的干预问题;债权人代位权、撤销权的重大变化等。
《民法典合同编的若干重点疑难问题(二)》
主要内容:多重买卖的效力;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变迁;从权利随主权利转移、变更登记;法定解除权的范围、表现形态、生效时间;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定金与损害赔偿的同时适用;无权处分问题等。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若干重点疑难问题》
主要内容:影响婚姻效力的新情形;离婚冷静期;离婚损害赔偿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分割;探望权;夫妻共同债务等。
《民法典继承编的若干重点疑难问题》
主要内容:打印遗嘱、录音遗嘱的效力;多份遗嘱的优先性问题;公证遗嘱;财产管理人制度的理论与实践等。
《趣味联谊》
通过多环节的游戏、表演等,在轻松欢快的美好时光中增进同学之间的了解,为将来的共同成长建立基础。
《模拟法庭》
契合学习培训主题,名师精选案例,让同学们在实战中演练,更加深刻理解民法典重点难点知识,提升运用新知识的能力。
拟邀师资
陈信勇: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浙江省民法学研究会会长
陆青: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省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浙江省案例研究会副会长
叶向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执行庭庭长,“法治浙江”十周年先进个人,曾任省高院民一庭副庭长,兼任浙江省民法学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实务导师,主要从事民事审判和执行指导工作。
章程: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讲师,台湾政治大学法学博士,浙江大学民商法研究所执行所长,研究方向民法,中日民商法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案例研究基地秘书长,浙江省民法研究会副秘书长,浙江省案例法研究会副秘书长
张谷: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导,专长是契约法、物权法、公司法、商法,兼任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学术委员、浙江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民商法律学院特聘教授等
章恒筑:法学博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四庭庭长;二级高级法官;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201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2015年被聘为浙江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
周江洪: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常务副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
祝双夏: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浙江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主任、政协浙江省委员会应用型智库人员、浙江省婚姻家庭咨询师、杭州市妇女联合会妇女权益专家组成员、文澜讲堂客座教授、英国曼彻斯特大学访问学者
报名须知
【招生对象】
司法实务界人士;企业法务人员;各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各有关院校专业教师及其他研究人员等。
【授课时间】
2020年4月16日--19日,实际授课三天。4月16日上午报到。
【授课地点】
浙江大学之江校区
【课程费用】
培训费RMB 4980元(包括师资费、资料费、证书费、茶歇零食费、餐费等费用)每人,不含住宿费。可协助安排住宿。
优惠政策:
浙江大学法学院校友九折优惠;同一单位 3人以上(含3人)报名九折优惠。同一单位10人以上报名八折优惠。欢迎各单位统一组织报名。
【报名流程】
1.报名
联系负责老师索取报名表,填写后发送0914381@zju.edu.cn。;
2.缴费
报名邮件被回复确认后,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研修费用。学员通过以下方式缴纳学费。
直接汇入浙江大学账户:
开户名称:浙江大学
开户账号:3766 5836 085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杭州浙大支行
备注:姓名+法学院民法典研修班培训费
在汇款后立即将汇款底单扫描件(或拍照)发送邮件至0914381@zju.edu.cn。
【证书授予】
完成规定课程,颁发浙江大学教育培训结业证书。
【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
吴老师(0571)88095537 18957136295
邮 箱:0914381@zju.edu.cn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之江路51号浙大之江校区2号楼
浙江大学之江学院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