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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元真2018年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8-07-20 13:25:36

进入2018年度,新的一年要有新气象,会计人员也要遵守新的规章制度,接下来真会计分享关于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有关规定,希望各位能够在日常工作中注意。

近日,由财政部和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中规定:

20181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租入固定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抵扣政策可归纳为:自201811日起,纳税人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不动产,其进项税额额要么全额抵扣,要么不能抵扣。

元真会计老师表示,专用于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不能抵扣,其余情况可全额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