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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城建城市环境卫生职业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8-08-22 09:54:36

全国城建培训中心文件

城培教字〔2018〕57号


关于举办《环境卫生技术规范》解析、生活垃圾分类


模式和城市环境卫生职业培训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城市环境卫生是一个城市文明的窗口,既表现了城市综合实力,又反映了城市的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垃圾产生量日渐增多。许多城市形成了“垃圾围城”的严峻污染局面,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和社会稳定。2017年3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逐步建立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以环卫保洁和垃圾清运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环卫一体化是实现城乡统筹、构建生态文明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各地政府不断推动城乡环卫一体化和市场化进程,环境卫生行业面临巨大的发展机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布国家标准《环境卫生技术规范》(第1698号),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条文全部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为了帮助各地相关单位掌握行业第一部全文强制条文规范的基本规定和强制性条文要求,加快城乡环卫一体化持续健康发展,规范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推进城乡环卫项目和垃圾处理项目实施PPP模式,加强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从业人员岗前和在岗业务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决定举办“《环境卫生技术规范》解析、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和城市环境卫生职业培训班”。请相关单位积极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地城管局、市容环卫管理处(办)、环境检测(监测)中心、环卫所、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环卫公司、垃圾处理厂、垃圾填埋场、清运保洁、科研院所等相关单位的管理及工程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略)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18年7月27日—30日    青岛市

2018年8月17日—20日    重庆市

四、培训相关费用

会务培训费22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主讲嘉宾

聘请住建部或其他部门专家和相关院校知名专家进行授课。

六、培训、报考条件

1、具有大学相关专业的专科学历,且从事本职业三年以上;

2、具有大学相关专业的本科学历,且从事本职业两年以上;

3、研究生及以上相关专业的学历,且从事本职业一年以上;

4、具有中专或高职高专相关专业的学历,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相关人员;

5、凡从事城市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相关工作并具备以上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城市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工程师从业培训、考试(团体培训请致电组委会)。

七、考试

由全国城建培训中心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职业培训考试委员会负责对参加培训者进行考评,综合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八、证书

培训期满,经考评合格者,由全国城建培训中心颁发《垃圾处理工程师(管理师)》或《城市环卫工程师(管理师)》、《清运保洁工程师》全国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岗位证书(资料费、考核评审费1500元/人),可作为从事城市环境卫生或垃圾处理相关工作的凭证。取得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学员,可在“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官网(网址:www.cjpx.com.cn)进行证书查询。

九、报名办法及联系方式

请参加培训班的同志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会务组。报到时需交三张一寸免冠彩色(蓝底)标准证件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一张。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36号,海博写字楼A206室

  人:张煜 李琳


白班、晚班、周末班三种(详情请咨询我们)
全日制:8:30-11:30 / 13:40-16:00 
业余班:晚上:18:30-21:00
  末:8:30-16:00(每周六或周日全天)

课程周期:
以学员实际所报班级为准,一对一课程和培训老师沟通安排。

报名须知:
1、外地学员,需代办食宿,提前和老师预约沟通。
2、学费不包含食宿费用。
3、校区顾问会不定期回访学员情况,请学员配合顾问回访。
4、课程调换或改期,需到校区和课程老师沟通。
5、报名完成后保留好报名票据,以及课程老师电话。
6、优惠活动请和报名老师咨询了解。

竭诚为您服务,如需帮助,请在线联系值班顾问,顾问会第一时间安排课程老师电话和您沟通介绍!